对于民间剪纸的研究要追溯到原始装饰这个根源上来。从根本上讲,装饰的欲望就如同人类的食欲、性欲一样,是人类这种大自然造化的特殊生灵的一种本能,而不是其他文化现象的附属物或延伸产品。满族剪纸艺术也是装饰艺术的分支。其类型多样,表现形式也十分丰富,而意象造型是其主要的装饰形式。
“意象”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和范畴。早在《易传》、《庄子》中,就有了关于意和象的论述。《易传•系辞》中云:“圣人立象以尽意。”在这里,立象,是指对于感性形象的表现,运用形象,能够有助于表达主体的情感与思想。庄子云“荃者所以在鱼,得鱼而忘荃,蹄者所以在兔,得兔而忘蹄;言者所以在意,得意而忘言”。所谓“得意忘言”是指可以内心意会。“意象”是中国传统艺术的核心概念,容纳了人类对自然界的审视精神和思维方法的精华。中华民族文化的“意象”观,在形、色、质等物化形式上完全不同于西方的传统造型观,显示出自己的哲学特征,重自我精神的表达,把客观物象纳入主观意念的秩序中。“意象”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统一,即“天人合一”思想,“意象”是以意摄象,以象表意。这个“象”就是重视对客观世界形象的观察、摄取,进行重构与组合;“意”就是重视自主意识、思想情感的发挥创造。
满族剪纸所表现的意象性,不是对自然万象的机械摹写,而是群体性的创造,注重自身意识的发挥与显示,致使意与象融合一体。所谓意象造型是一个比较抽象的,多元化的概念。一是因为意象本身是一种不确定的心理因素。二是因为审美的主体是多层次的,不同的审美主体由于文化、修养、思维方式和对艺术的理解程度等方面的原因,会产生各不相同的审美意象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方法论。因而,在不同的审美意象指导下,就会产生不同的艺术造型。审美意象是人的心灵对应自然物象所产生的美感,在主客观的相互对照下,力求表现客观对象的形貌特征和主观心理的审美意境。其形象中既包含了客观形象的形态特征,又包容了人的文化、情感、性格、思维等心理因素,是精神和现实,主观和客观的统一,是理想化的审美造型。意象造型与自然主义具象造型的形态构成不同,意象造型的形态语言构成并不是对自然物态简单的模仿与再现,而是依赖与个人主观意识的形象化思考所带来的,具有主观意念的自我表现和内心情感活动的外化。意趣、意蕴、意味、意匠组成了该造型形式的意象语汇,这种语汇似乎很抽象,犹如道家所表述的“大象无形”那般神秘莫测。然而,它依然通过点、线、面等视觉形象要素来传达思想情感、审美观点,故而有规律可循。